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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黃志宏 公告日期:101/2/15 點閱人數:2634
主題
即時公文-有關教室走察及校長觀課案本會之立場與作法
內容
社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教 師 會 函

地 址: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187巷1號
承 辦 人:閻玉華
電 話:(02)2596-0780
傳 真:(02)2594-6067
電子信箱:tta@tta.tp.edu.tw
受文者:臺北市各級學校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2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師秘字第1011000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 有關教育局推動教室走察及校長觀課案本會之立場與作法如說明,請 惠予宣導並協助惠辦。
說明:
一、本會基於專業團體立場,對所有有關提昇教師專業之措施,均採支持之態度,此合先敘明。
二、本會重申:任何授課時之專業同儕觀摩學習、回饋,若有利整體教育專業發展,本會均支持,但應以尊重教師專業為前提,若校長或行政主管藉由前揭政策展現威權管理,甚至直接表明階級意識者,則務必拒絕,以確保教師之專業自主權不受政治干預;另若即使基於專業目的,惟其於觀摩過程中有干擾教學抑或妨礙學生學習者,教師亦得拒絕。又教師基於專業理由拒絕觀摩而遭強制處分或恐嚇者,請隨時與本會反應,本會必定捍衛教師專業自主及尊嚴。
三、旨揭教育局將推動之政策,該局於政策形成或推動過程中並未請本會參與,故詳細之作法是否合乎前稱能提昇教師專業之效果,尚待釐清,若非,則本會將採反對之立場。
四、基此,本會近日將請會員協助問卷調查學生、教師、校長之意見,並以專業之方法,檢証其成效,並區別部分民間團體未經調查便盲目支持之專擅,尚請 貴會轉知並協助。
五、另旨揭政策,教育局長曾致電本會理事長,並提供學者報告資料,以尋求支持。邇來有部分有心人士遂刻意謠傳本會對本案已遭收買並全力支持一事,本會特此澄清絕無此事。
六、本會理事長當日電話曾特別提醒局長:任何無法律授權之強制性義務,對人民均無拘束力,故教育局若刻以對校長之要求,本會自無從干涉,惟不應有強迫師生接受之作法,且不宜有類似上對下之作法暗示,甚至處分。而局長亦特別澄清本案僅有獎勵,不會強迫,且重點在強化校長之教學專業,亦請本會代為轉知宣導。
七、依此,近來果有少數狐假虎威藉本案於校園中散播不實言論,以強化行政威權者,若已構致會員困擾,請隨時提供本會,以便本會彙整本案問題時,一併反應教育局,尚請查照惠辦。

正本: 臺北市各級學校教師會
副本: 本會自存

理事長 楊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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