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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冰議員質詢-校園竊案日益猖狂 相關單位應有積極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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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第九屆議員書面質詢 質詢日期﹕94年10月24日 質詢議員﹕汪志冰 質詢對象﹕教育局、警察局 質詢題目﹕校園竊案日益猖狂 相關單位應有積極作為! 說明﹕ 為了因應資訊化教學,台北市各中、小學自89年起開始購置資訊教學器材提供教學使用,然而因為單價高、得手容易,這些資訊器材卻成為不肖之徒的首選目標,而且失竊金額年年成倍數成長,光94年至今就有44所學校遭竊,損失高達21,464,844元,與去年比較足足成長4倍! 依據資料顯示,94年度損失最慘重學校前10名依序為:新生國小、木柵國小、成德國小…,損失金額從1,726,185至 700,000不等,其中8所為國小,可見國小之硬體設備及防衛機制較弱勢。以學校所在行政區來看,竊賊最鍾意前三名分別是士林區,損失3,968,698,其次是南港區3,567,780與大安區3,280,177。 鑒於校園失竊案件居高不下,本研究室在『台北市教師會』協助下,針對全市278所中、小學所做的調查在回收131份資料中發現,有88.5%的老師認為資訊輔助器材非常有助於教學,因此投影機大量失竊,必然影響教學品質。而且器材補充之購置經費需編列於下年度預算,就算大量失竊也不能及時補充,例如94年1月至3月間,遭竊投影機有新生國小12部、天母國小9部、福林國小10部等,目前均未購置補充,等待時間可能長達一年以上。而學校遭竊3次(含)以上有28.2%,甚至已委託保全並在器材上噴漆之後仍然遭竊的學校佔了28.3%。為數不少的老師也反映,保全經費不足,保全設施未能涵蓋全部資訊教室,讓竊賊有可乘之機。 校園資訊設備失竊所造成之財物損失,衍生出責任歸屬及理賠的問題,因為保全公司全額理賠的案例少之又少,責任就落在校方使用人(授課老師)或管理人(行政人員)身上,追究過程難免形成人際對立,影響校園教學風氣,而且不論是行政處分或金錢賠償,在法理上都不能服人! 針對以上種種現象,相關單位束手無策,就警察局方面,面對竊盜集團如此猖狂的犯罪行為,卻未見任何破案紀錄,警察機關責無旁貸,就校園防竊而言,肅竊及查贓是唯一主動積極的手段,故各分局及轄區派出所,應加強巡邏及查緝銷贓管道。以校園竊案的效率及規模而言,應是有計劃性的竊盜集團所為,甚且據聞台北市學校失竊的投影機出現在大陸廣州! 在教育局方面,對於資訊器材的補充應摒棄僵化的預算制度,迅速提出一套權宜做法優先籌補,甚至不惜動用二備金支應,顧全學生的受教權。再者,94年失竊金額為93年的4倍,然而94全台北市中小學校全部保全經費87,498,026,比93年85,807,468僅多出約2%,根本不成比例,每所學校每年分配30∼50萬元的經費確實偏低,保全公司承攬意願消極,責任就由無辜的校方人員去承擔,十分不公平!因此教育局在95年預算中保全經費應向上調整,以強化各校保全系統建置及運作,有效降低校園竊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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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一 | 下載「資訊輔助設備失竊調查.xls」 |
相關附件二 | 下載「校園失竊新聞稿附表.doc」 |
相關附件三 | 下載「校園失竊案新聞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