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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羅德水 公告日期:94/8/22 點閱人數: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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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會新聞稿-教育預算成長停滯 教育發展再三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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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2005-08-22
教育預算成長停滯 教育發展再三受限
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今日(廿二日)開會,將審議九十五會計年度中央與地方教育預算編列數。這項會議距離中央及直轄市預算書出爐不到十日,預料不太有再調整空間。依會議資料顯示,九十五年度教育預算在教育部為一四0五億,中央政府對地方一般教育補助款為五八四億,地方政府應分攤數為二一九二億(後兩者和去年相同),合計為四一八一億。
將此金額與近年預算比較如下:
年度 教育部教育經費 行政院對地方
一般教育補助款 地方政府教育預算 合計
91 1478.08 434.75 2467.91 4380.74
92 1474.32 524.42 2233.92 4232.66
93 1352.10 642.09 2298.47 4292.66
94 1385 584.00 2192.00 4161.00
95 1405 597.00 2202.00 4204.00
註:1.本表預算數91-93係含追加減預算及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
2.94年為委員會通過數,95年為暫定數,其中地方政府預算事後是否有多編未確定。
這樣的預算編列呈現了幾項現象:
一、 政府無意再以增加教育預算作為教育發展的必要配合,在既有科與額度目僵化之下,所有各界期待已久的政策,不管是十二年國教或國教全面向下延伸一年,將不可能在未來得到實現,且由於政院認為教師退休高峰期已過,政院也不再編列退休專案補助。
二、 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運作至今進入第五年,不但蕭規曹隨,且進入為研究小組背書的階段,而會談主持層級由行政院副院長降為教育部長,成為純教育事務,對於「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所賦予的積極任務無法達成。此外,在額度上晚於景氣復甦,形成落後性指標(例如93年的經濟成長及稅收成長須延後2年才影響到教育預算。)

三、 上述經費中的「中央對地方一般教育補助款」及「地方政府教育預算」,幾年來的弊端並無具體解決方案,除前者仍常被地方政府以統籌運用為由混用於一般施政外,後者「虛編預算、壓縮決算」的手法仍層出不窮,執行數加保留數往往僅有勉強超過九成,九十二年度各級政府教育決算數竟只比法定預算下限多20億(法定下限為不低於前三年平均歲入的21.5%,而決算為21.6%),和主計部門屢屢宣示的「已超過法定下限200-400億」相去甚遠。
教育經費編列停滯不前,導致教育發展受限,已成為社會各界共識,本會謹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 儘速召開教育資源整合會議,針對預算編列與施政計劃之扣合進行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之意見交流,鼓勵民間及專家學者提出有創意的資源整合調整方案,以擺脫預算慣性。
二、 中央對於經費歸類宜有一致性規定,例如將軍人退撫經費排除於國防經費之外,便宣稱國防經費不足GNP的百分之三,但又將教育人員的退撫經費計入教育經費中,且宣稱教育經費仍達GNP的百分之四,立論前後不一致。且自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實施以來(91年度預算起)各部門紛紛將各種經費設法移入教育經費(最典型的包括興建台大兒童醫院竟歸為教育經費,而非醫療支出。)教育部也無力阻止,導致教育經費即使有微幅增加,但實質仍然減少。
三、 重新推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修法。去年各界所推動的該項法律修正案,應重新檢視後重新啟動。近來地方行政單位以保留缺額,聘用大量代理代課的作法,由於權利義務不相稱,壓搾年輕教師,已使各校面臨代理代課人力不易聘得的窘境。壓縮人力成本是雇主的基本立場,但實施在教育現場常造成授課人事浮動,最終受害的是家長,因此有關教育經費編列運作之調整,應避免以減少人事費為單一訴求。部份親官方團體近日透過運作,將青年國是會議中的子題大量設定於教育人事成本的降低,完全避開政府教育投資不足、學生成本稀釋、整體資源未整合等社會共識,應回到整體性的觀照。
本新聞資料參考下列資料
1. 教育部91-94年預算書
2. 教育部會計處93.05.12向新部長簡報
3. 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各次會議記錄。

聯絡人: 吳忠泰 2567-5117#11
相關附件一
下載「教育預算成長停滯 教育發展再三受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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