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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總幹事/彭利源 公告日期:98/9/17 點閱人數: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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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因應新型流感停課之補考,應以校、班為單位,不得跨校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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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因應新型流感停課之補考,應以校、班為單位,不得跨校補考
教育部表示,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規定,國民中小學之評量旨在了解學生學習情形,肯定個別學習成就,並作為教師教學改進及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故因應新型流感班級停課之補考應以班級(或學校)為單位進行,由任課教師命題,並以實際教學進度為評量範圍,不宜採跨校統一命題方式辦理。
教育部說明,現行國中小學成績評量之規範,係由各縣市政府依據教育部所訂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再就評量內容、方式、原則、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部分,另訂出該縣市適用之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供所屬國中小遵循。因此,對於個別學生請假之補考事宜,各縣市及學校已有既定之相關規定與因應措施,但是對於班級整班停課之補考規範,現階段各縣市及學校多無相關規定。
為確保學生權益,教育部已函知各縣市政府,請其於近期內邀請學校校長、行政人員及縣市家長團體、教師團體等代表召開相關會議,擬訂學校因應新型流感辦理定期評量參考作業模式(如調整評量日期、內容、方式、成績採計比例或辦理校內團體補考等)供所屬學校參考,另須督導所屬學校於98年9月25日前研訂完成各校之配套措施,同時應採適當之管道通知家長知悉,並公告於學校網站。
教育部指出,學校辦理定期評量倘採取筆試,建議可事先建立題庫,編製難度相近之複本試卷,於定期評量辦理日期前以隨機方式抽選使用之試卷,另一份備於倘需補考時使用,以確保評量之公平性,且考量因應新型流感班級停課或學生因疑似或確定感染請假辦理之補考,係屬不可抗力事件,非可歸責於學生,亦建議其評量成績應按補考實得分數計算。
最後教育部表示,已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邀集所屬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及校長團體等代表參與研議縣市層級因應天然災害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學生成績評量之配套措施,並修訂至學生成績評量相關補充規定中,根本解決遇殊不可抗力因素時學生成績評量問題,以維護學生權益並合乎法制規範。

相關附件一
下載「國中小因應新型流感停課之補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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