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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北市教育局減免學雜費,教師會表示高度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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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師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98年2月24日 新聞聯絡人: 理事長 謝曼莉0933454848 文宣部主任 羅德水0920439868
北市教育局減免學雜費,教師會表示高度支持 在全國教師會呼籲各縣市政府減收中小學學雜費後,在吳清山局長全力支持下,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率先於23日宣布:將自98學年度起停止收取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之蒸飯費用(110元)及腳踏(機)車停放費(國中小45元、夜補校機車停放費110元),吳局長並表示,再與其他縣市完成協調後,亦將修訂「台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收取學生費用辦法」及「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以減輕家長負擔。 對於台北市教育局從善如流的態度與作法,教師會表達高度支持與肯定,企盼教育局能再接再厲,一併檢討其他代收代辦費用,以嘉惠學子、家長。 為協助人民度過經濟不景氣,各縣市目前陸續推出各種支持方案,教師會以為,減輕或減免學生學雜費負擔,在經濟持續探底的現在,就是最直接的政府支援措施。呼籲其他縣市政府教育局,應取法北市教育局的作法,通盤檢討現行有違憲之虞的各項學雜費代收代辦費用,回歸憲法「義務教育免納學費」的精神,做全國學子與家長的後盾,別讓不景氣影響了孩子的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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