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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人:公關活動部主任/閻玉華 公告日期:98/2/20 點閱人數: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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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教師會新聞稿)北一女校長爭議 凸顯北市遴選制度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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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女校長爭議 凸顯北市遴選制度缺失

針對近日北一女教師連署反對校長連任一事,台北市教師會認為此項爭議適足以反映北市校長選制度缺失,理由如下:
一、績效考評流於形式:校長連任的條件是績效考評優良,依「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補充規定」(附件一)第十三條:「校長任期考評程序包含校長自評、本局主管科及督學室考評及本局總評三部分。」北市教育局一貫作法是在校長自我行銷式的自評表當中,摘錄其要作為教育局主管科及督學室考評,再由主管科及督學室考評中擇其要項作為教育局總評。這種漠視不同角度意見與聲音的作法,使得校長只要做好教育局交付任務,與教育局互動良好,不論在校與師生、家長互動如何,皆可在任期考評績效優良,通過連任及轉任遴選。
比較國立高中職校長績效考評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遴聘學者專家三人、行政代表一人、教師代表一人組成考評小組到校進行一天的考評(如附件二),且包含對教職員工、家長、學生之抽樣訪談,北市高中職校長遴選顯然流於形式。北市高中職校長遴選實施近十年以來,逾百位現職校長參與連任、轉任他校之遴選,除兩位之外全部績效優良(國立高中職約一成未通過考評),也令許多教師質疑北市校長考評之客觀及公正性。
二、過度保障現職校長:依補充規定第七條:「校長遴選的優先順序分別是(一) 任期屆滿並於一年內屆齡退休校長之延任;(二)任期屆滿校長之遴選作業;(三) 現職校長參加出缺學校校長之遴選作業;(四) 出缺學校新任校長之遴選作業。」其中,前三項均只有現職校長才可以參加遴選,也就是現職校長不僅優先於原校連任,甚且當學校校長出缺時,亦優先由北市其他現職校長轉任,往往形成同額遴選,除非無人有意願,才會輪到其他具有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遴選,且第二任任期過半的校長也可提出參加遴選的規定,造成現職校長騎驢找馬、無心原校校務之心態,藉由轉任他校延長校長職務生命。周蘊維校長即是三年半前在他校第二任任期過半透過轉任程序至北一女中擔任校長。
三、遴選程序無法反應學校內部聲音:目前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成十五人當中,包括北市教育局代表五席、北市教育局所聘任的學者專家五席、校長代表一席、北市教師會及北市家長聯合會代表各一席、學校教師及家長代表各一席,其中真正與校長長期相處共事的學校教師與代表該校學生權益的家長卻只佔兩席,令人質疑教育局「假遴選之名,行官派之實」。學校內部的聲音是否真正被重視?
目前北市校長遴選制度「不是為學校找好校長,而是為校長找好位置」,總是當現職校長「喬」好位置以後,才輪得到其他人,使得現職校長可以長期忽略校內師生、家長的聲音。北一女中校長爭議適足以反映北市校長選制度缺失,若未能有效改善制度,同樣的情形亦可能在其他學校發生。北市教育局責無旁貸應針對積弊已久的校長遴選及考評制度徹底檢討。
相關附件一
下載「新聞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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