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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師會「國中教育委員會」96學年度第一次委員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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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師會「國中教育委員會」96學年度第一次委員會議會議紀錄
ㄧ、時間:民國96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1:00-4:00 二、地點:台北市中正區中正國中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三、主席:吳主委明從 四、紀錄:林主任綺湄 五、出席人員:台北市教師會所屬國中教師會理事長或理事長授權代表(每校1人)、台北市教師會國 中理事 六、列席人員: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常務監事、總幹事、國中監事、國中部主任 七、議程: 1. 報告出席人數:鄧廣華等44人。 2. 主席宣布開會:13:30 3. 確認議程:原議程(5)提案討論調整為議程(4),原議程(4)遠舉國中部常務委員(主任委員)調整為議程(5),其餘照原議程通過。 (1)主席報告:(略) (2)來賓致詞:中正國中黃校長致詞(略) (3)會務報告:請參照會議手冊P2-P8 (4)提案討論: 提案一:修改「國中教委會組織規程」。原第 九 條:本市教師會所屬國中教師會應派一人代表,參加本委員會為委員。台北市教師會國中理事為當然常務委員。 說明:提案修改第九條更新如下:本市教師會所屬國中教師會應派一人代表參加本委員會為委員。 提案人:內湖國中施順忠 決議:通過。
提案二:希望本會人員,作為教師會、國中教委會派出參加各級會議及與教育局做任何協商時,必須做成工作摘要於教委會報告,教委會必須依據摘要內容決定以網路公告週知或以書面轉知各校理事長,讓資訊透明化並讓各級教師會知道國中教委會為大家做了什麼! 提案人:孫國文、周冠羽(興雅國中) 決議:無異議通過
提案三:修訂本會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說明:本會組織規程多年來未曾修訂,可能與現況及會員期望有部分落差。 辦法:1.第七條修訂為:本會為委員制,設常務委員13人、主任委員1人,常務委員由委員互選之,主任委員由常務委員互選之。台北市教師會所屬國中會員學校皆為本委員會當然委員。委員分東西南北四區聯絡網,每一區各保障一名常務委員,常務委員每年改選一次。 2.第八條修訂為:本會委員之任期為一年,自每年8月10日起至隔年7月31日止。 3.第十三條修訂為:委員會議必須在台北市教師會委員代表大會結束後一個月內召開,辦理改選常務委員等事宜。委員會議每一學期召開一次 為原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委員會議。 提案人:許金裕、吳榛庭、張菊芳、吳明從 決議:不通過。 附帶決議:請國中教委會新任主委,在一學期之內提出不合時宜的章程修訂案,並於委員會議開會前一週送至各學校的委員代表,再開會討論。
(5)選舉國中部常務委員(主任委員):監票張喬汝老師、唱票王文光老師、記票陳幸姬老 師。 【1】列席代表台北市教師會陳慶恩監事聲明:對本次國中教委會常委選舉之方式(含選票製作),不符合國中教委會組織章程第七條的規定,聲明異議,並持保留意見,且未在選票上推派監事處簽章。 【2】「國中教委會」各區常務委員代表依得票數多寡排列如下:
內湖區:施順忠(內湖國中)31票 大安區:陳永家(民族國中)30票 信義區:孫國文(興雅國中)26票 松山區:蕭曉玲(中山國中)25票 中山區:吳妙君(長安國中)23票 中正區:劉松筠(螢橋國中)21票 文山區:吳明從(實踐國中)17票 南港區:黃富財(成德國中)14票 萬華區:徐欣怡(龍山國中)13票 特教: 陳文鍠(東湖國中)12票 大同區:張樹人(重慶國中)6票 北投區:陳瑞斌(明德國中)3票 士林區:林明淑(福安國中)2票
候補委員: 松山區:景桂芬(敦化國中)10票 大安區:張菊芳(仁愛國中)10票 大安區:鄭惠凱(西湖國中)8票
(6)臨時動議:無 (7)散會: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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